有论者因为不满供电、电信部门以不同标准收取电费及电话月租(民宅、办公标准不同),认为没有约束“它们疯狂掠夺”,建议更名“让掠夺全民企业名正言顺吧!”
电费与电话月租收费的双重标准,是社会上林林总总的“双重标准”之一例而已。以前,人们把“双重标准”一律看成是贬义的。其实,具体分析更重要。水费对用水超标部分收高价这是“双重标准”,多数市民表示理解,这里也存在同一种水不同价。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内外资“双重标准”的企业所得税率,有利于经济发展、人民利益。如今取消“双重标准”统一税率就更好。免去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是个大进步、大好事。但城里还在收费,这又形成“双重标准”。
“双重标准”的事例并不可怕。判断的标准是社会公平与正义,是不是文明,是不是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人民利益。
不过,有一种双重标准是使人难以理解的:离休干部实行的是越早参加革命待遇越好的原则(标准)。而退休干部则在实际上越早参加革命待遇越差(同级对比)。尽管可以找出这种怪现象形成的种种原因,但长期不采取断然措施解决这个问题,是难以服众的。解放初期参加革命的老同志,八十岁上下,垂垂老矣,在他们有生之年,是不是也该让他们共享一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公平呢?
总之,双重标准年年有,具体情况各不同,揭示出双重标准的存在,并引致探讨其合理性,无疑将有利于推进事情向合理的方向发展,是应该受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