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质监局发布2011年广东省工业类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二批),由珠海太阳光伏能源系统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TC)申报的四项太阳光伏能源系统省地方标准获批立项。
获批立项的四项标准分别为《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第1部分:设计标准》、《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第2部分:施工与验收规范》、《光伏能源系统用双层固定电容器.第1部分:通用规范》以及《太阳能光伏系统电力安全标志使用导则》,主要对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施工与验收,以及电力系统双层电容器技术要求进行规范,提高光伏发电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制定各个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的安全标志设置原则,为制作、使用和监督检查部门提供依据。
此次四项省地标获批,标志着珠海太阳光伏能源系统省TC标准归口工作的实质性开展,对规范全省太阳光伏发电系统的研发与运用、促进珠海光伏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