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办理工作,严格办案程序,山东省沂水县质监局制定了《沂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案件办理程序有关规定》,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和实施。
该项制度包括对案件处理的时限、外来案件的登记批转、检查取证、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初审、案件审理、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决定、罚没物品的管理、处罚执行、文书格式及编号规则、案卷归档办法等十几个方面的规定。通过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办案程序及文书的制作,提高办案质量,增强行政执法的有效性。
同时,沂水县质监局注重加强规范人员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为规范办案程序打好基础。事业发展、关键在人,人员培训、理念为先。要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只有练就“内功”才能发出“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