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191号公告公布梅河大米正式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梅河大米产自吉林省梅河口市,这里农业生态环境非常适合水稻种植,使得大米品质极佳,米粒晶莹如玉,米饭清香宜人,软硬适口,冷饭不回生,深受消费者欢迎。产品畅销北京、上海等国内大中城市,1990年曾被北京十一届亚运会指定为专用食品。
梅河口市现有水田4万公顷,是吉林省水稻主产区,2002年就已开展标准化种植,2005年被批准为国家级绿优水稻标准化示范区,先后制定了《绿优水稻生产工艺规程》、《绿优水稻机械化栽培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
此次梅河大米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进一步提高梅河大米知名度、打造出精品大米、创出梅河大米的品牌,以及对提高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