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质监分局为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确保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采取三项措施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逐级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要求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的法人代表、安全管理责任人及一般员工必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二是立足"三查清"、"三定期",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在日常监管巡查中,要求企业查清无证设备;查清超期未检设备;查清带病运行或故障设备,对短期不能消除隐患的,坚决停产停业整顿。同时,对重点设备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定期对设备安全巡查,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检验。
三是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每年定期对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并定期开展救援演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