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5日,加拿大宣布制定了禁止在空间加热器中燃烧废油的法规提案。
环境部拟通过修订根据环境保护法案制定的法规第347号,禁止燃烧用于空间加热的废油(如废物衍生燃料)。该法规草案特别针对法规第347号定义的“废物衍生燃料”,但本公告中将使用更加普遍认可的述语“废油” 。法规草案规定禁止燃烧废油,除非在2007年1月11日(提案公告之日)之前已颁发空气质量批准证明。禁止提案不适用于北安大略的设备。禁止提案也不影响燃烧自有废油的农业工作。提案建议对于2007年1月11日(提案公告之日)之前已得到根据环境保护法案有关授权活动的第9节颁发的空气质量批准证明的设备,禁令至2009年6月1日生效。法规草案还修订法规第347号以指明废润滑油是废物。
背景:在空间加热器中燃烧废油被认为是低于技术发展水平的废油管理选择。润滑油是为其独特用途以化学添加剂特别配制的,因而不是准备作为燃料使用的。与天然气和其它商用加热燃料相比废油典型地具有添加剂、重金属和有机化合物的高水平污染。此外,加热器没有减轻向大气中释放的排放控制设备。结果,当在空间加热器中燃烧废油时释放出的有害化学物质如铅、铬、砷和锌的量远远大于燃烧新燃料油或天然气。 管理废油的较好选择,如废油的再精炼,在安大略的大部分地方都很容易实行。把废油再精炼为新的润滑油使得润滑油可以反复使用。这与作为燃料燃烧相比节省了我们的不可再生石油资源,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并且节约了能源。 禁令将把安大略唯一的再精炼厂,也是北美第2大再精炼厂Safety-Kleen目前1.5亿升的再精炼废油增加大约7百万升。该公司的再精炼厂每年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大约500,000吨,相当于每年公路上减少了100,000辆汽车。再精炼废油将减少对不可再生石油资源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