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订发展规划。福建省明溪县委、县政府把农业标准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加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明溪县十二五品牌发展规划》。
二是奖励创牌获证企业。明溪县委县政府对2011年度获得绿色食品标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省名牌、中华老字号等企业奖励26.1万元。
三是持续跟踪农业标准化工作。对南方红豆杉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和省级淮山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着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标准+农户”和“专业合作组织+标准+农户”的示范区建设模式,组织做好良好农业规范(GAP)的标准化试点。
四是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宣传推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推动龙头企业在已制订《食用马铃薯变性淀粉标准》等4项地方标准的基础上,申报国家标准。
五是实行全程监管。帮扶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原辅材料和产成品销售台账制度,严格执行标准规定,对每个工序进行把关,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