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的环境污染状况到底有多严重?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副省长刘晓峰近日在其提交给全国人大的建议案中披露,“在千河之省的四川,有70%的河流已受到污染”。
作为分管环保的副省长,刘晓峰建议相关部门尽快提高排污标准,并且增大排污收费和罚款额度,以应对愈来愈严峻的环保形势。
可怕的排放标准:超环境质量标准高达3.5万倍
刘晓峰表示,要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首先应处理的是,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跟环境质量标准相差悬殊的问题。
他举例说,一个造纸厂废水排放标准COD为400mg/L,而地表水的三类标准是20mg/L,排放标准比水质标准高20倍。四川省某市一座年生产能力20万吨的造纸厂,一年排出废水4000万吨,需要用8亿吨水进行稀释,才能达到水环境质量标准。
“这一需求相当于一座特大型水库,即便整条岷江也几乎不可能实现其需求。”刘晓峰说。
刘晓峰指出,我国现行有关火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放标准是1200~2100mg/立方米,而大气环境质量质量标准则是0.06mg/立方米,高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2万~3.5万倍,比德国的排放标准(70mg/立方米)也高出17~30倍。
刘晓峰表示,“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虽都能达标排放,但污染物总量将会迅速增加”,“这样来控制环境污染,环境质量只会是越来越恶化”。
“环标”怪象:标准宽的企业排污轻松过关
另外,这位一省之环保主管官员还谈到一个怪象——目前我国现行的很多排放标准,居然已经远远大于现实的排放水平,国家“限排”标准处于一种失效状态。
他表示,我国的水泥厂颗粒物排放标准是100mg/立方米,“但目前大多数水泥厂的实际排放情况基本能够达到50mg/立方米以下,较好的企业可以达到20mg/立方米”。
就目前国家有关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氨氮排放标准8mg/L,他也指出,“一般运行较好的污水厂就可以达到2~3mg/L”。
他由此建议,在当今全国经济发展面临环境和资源双重压力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应该效法欧洲,尽快修改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使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能与水质量标准逐步一致,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也与国际同步,以利促进企业技改,促进我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
罚款限额过低制裁效应悬空
刘晓峰副省长另外还在他的第二份同类建议中表示,国家应提高排污费标准和环保罚款的限额,以有效引导或惩戒排污企业,使其能够主动治污,推动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他举例证实:目前四川省火电等大型工业企业的脱硫成本约为1.2元/公斤,而按照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如将这1公斤二氧化硫直接外排,企业只需为此缴纳排污费0.63元;废水污水方面,不同工业企业因其污水成分的不同,成本各异,但总体都高于目前四川城市每处理1公斤污水3元的成本价格,“如果企业对这1公斤污水不作任何处理、直接外排,该企业只需为此缴纳排污费0.7元。”
在环保违法最主要的处理手段——罚款方面,刘晓峰表示,目前的限额也已过低,基本起不到多少惩戒作用。
他说,假如某火电企业每年产生二氧化硫1万吨,有脱硫设施,脱硫效率为90%,如果这个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则其全年的脱硫成本约为1000多万元。反之,如果这家企业和监管部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只有在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时才运行脱硫设施,“即使该企业在一年的时间内被环保部门发现12次,处罚12次,且每次都被顶格处罚,至多也只需缴纳60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