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召开的中共沂水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山东省沂水县质监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1年度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局连续4年获得此项殊荣。同时,王举增同志连续2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沂水县质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为先、发展为上、执法为民、安全为天”的理念,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保障人员队伍人身政治安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为重点,以开展“企业服务年”、“效能服务提升年”和“优化服务促发展”等活动为有力抓手,立足教育预防、制度控防、监督促防,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惩防体系的实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得到了深入推进。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沂水县质监局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奖惩,局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的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做到了廉政建设目标明确,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无缝隙、全覆盖。
二是积极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沂水县质监局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形式不断创新党风廉政教育方式。“引进来”暨每年都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专家领导来我局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走出去”暨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县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等,进一步强化清廉意识,预防职务犯罪。
三是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廉政风险教育、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风险点的监督检查,并坚持长效机制建设和经常性工作相结合,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初步建立了“防控管理有措施,岗位履职有标准,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四是着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沂水县质监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打造一流部门形象”专项活动,全面推行“五办”、“八不让”服务承诺制,强化机关作风,着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