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已经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切实抓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山东省沂南县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2月9日,在参加临沂市质监局视频培训的基础上,沂南县质监局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再次进行了行政强制法学习培训活动。曹明芝副局长主持了此次培训会。
曹明芝副局长在培训会上表示,行政强制法颁布施行,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约束行政权力,规范行政行为也有着重要意义。她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将培训和执法相结合,全面掌握行政强制法的基本精神。随后,法规科李兴梅科长带领大家对该法进行了学习,李科长从行政强制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及作用展开,重点论述了行政强制法的种类、设定、行政强制事项的实施程序、申请法院执行程序以及行政强制的监督、责任与救济机制等。此次培训深入浅出,寓理论与实践之中,给参加人员给予极大启发。
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全局执法人员对行政强制法的了解,基本掌握了行政强制的程序,对今后的质监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