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在福州召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福州、厦门、泉州市质监局安全监察机构与检验机构、各检验机构和各电梯制造单位在闽分公司及授权维保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刘绍文总工在会上强调:各电梯制造单位要全面摸清本单位在福建省公共交通场所的电梯分布和安全状况,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承担并加强此类场所电梯的维保工作,切实履行好对电梯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刘绍文总工同时要求各级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交通场所的监督检查,扎实推动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各相关使用单位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各检验机构在监督检验时要严格按规定的技术规范开展检验工作,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协助监察机构做好宣贯和技术支撑工作,共同促进我省福建省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