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日前出台了《新农村造林绿化建设标准》,要求全省村民每户保持栽有10棵以上树木,苏北、苏中、苏南地区的村庄绿化率分别要达到50%、30%和30%。《标准》规定,在2010年之前,全省必须年均植树150万亩,每年成片造林90万亩。
《标准》首次提出了造林绿化的各项指标。丘陵山区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率要达95%以上,徐州、淮安、连云港、盐城、宿迁等苏北5市林网控制率要超过98%,苏中要超过95%,苏南要超过90%。到2010年,除县乡道路绿化率达90%外,其余道路绿化率必须达100%,各湖泊沿岸及长江、淮河、京杭大运河河道堤岸宜林地造林绿化率要达100%。
《标准》还要求各地在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逐步把生态脆弱区、污染严重区,低洼高岗区、四旁三荒闲置区调整为生态建设用地,用于造林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