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湖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若干意见》和《2011年湖州市质量强县区考核办法》的要求,近日,湖州市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区政府完成质量强市建设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共成立4个考核评价组,分别由湖州市发改委、湖州市建设局、湖州市环保局、湖州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带队赴各县区。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考核评价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访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开展考评工作,做到“听、查、看、问”四者相结合。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此次考评工作,一方面认真开展自查,抓紧时间查漏补缺,另一方面配合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通过考评,总结回顾了去年强市工作,全面了解掌握了全市各县区质量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及成效,及时有效地推进了质量强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