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1年12月31日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三部门联合公告,2011年家电下乡产品中太阳能热水器中标企业274家,海宁太阳能热水器中标企业47家,占全国的17.2%,浙江省的67.1%,嘉兴市的75.8%。继2009年7家企业成为家电下乡首批太阳能热水器中标企业以来,海宁太阳能热水器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已连续4次递增(第一批7家、第二批13家、第三批31家、第四批47家)。为有效确保家电(太阳能热水器)下乡海宁市中标企业的产品质量,海宁局发挥好质监部门职能优势和技术支撑优势,积极维护和提升“海宁制造”家电(太阳能热水器)下乡产品的良好形象。
一是开展企业质量培训。为企业开展检验检测、太阳能热水器国家标准宣贯等服务工作,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后限期进行复查,直至产品检测合格。以家电下乡中标产品为重点产品,以中标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以实施家电下乡政策乡、镇为重点地区,严厉打击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助推产业提升。制定《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联盟标准,提高国家标准规定的热性能、支架强度和刚度等指标,增加了贮水箱保温层、内胆材料的具体要求。现全市已有42家企业成为联盟标准实施成员单位,有效地推动了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