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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两项校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审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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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前组织客车分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校车安全标准技术审查会,对《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专用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了审查。经过两天的讨论和审查,两项校车标准获得全国汽标委客车分委会44名与会委员一致通过。

  审查会议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讨论了长头平头、车身结构、座椅等重点内容,形成了一致意见。审查通过的《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专用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两项标准综合了公开征求意见的四项标准内容,涵盖了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提出了幼儿专用校车、小学生专用校车和中小学生专用校车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幼儿、小学生和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的尺寸和强度等安全技术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两项校车安全标准的审查通过,标志着我国校车安全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对提高校车安全性能、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8日,《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等四项标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全国汽标委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2012年1月5日和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标准委分别召开了主要客车生产企业座谈会,以及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公安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征询了对四项校车标准的意见和建议。

作者:左娅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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