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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餐厨具新国标给力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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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1日,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正式实施。
 

  新标准与旧标准的区别有三。一是重金属迁移量变更。如铅迁移量由原标准的1.0 mg/L调整为0.01 mg/dm2;铬迁移量(马氏体型钢不作评价)由原标准的0.5 mg/L调整为0.4 mg/dm2等。二是为避免重复规定和标准交叉问题,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规定不锈钢制品的主体材料,应选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材料,即符合GB/T3280的材料及牌号。新标准同时规定了,在不锈钢产品或最小销售包装上应标注不锈钢类型,即不锈钢种类和牌号,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三是新标准对于产品用途标识作了规定,如在产品或最小销售包装上应标识“食品接触用”,更加有利于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不锈钢生产企业:一要迅速学习新标准,特别是在接受订单时应与国外进口商加强沟通,明确当地的理化指标要求,避免产品出口后因品质问题遭遇退货或召回,造成损失;二要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尽快建立完善的原材料和成品检验制度,在出口竞争中掌握主动。

作者:许杰 曹圣杰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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