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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六五”普法工作突出“五原则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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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浙江省平湖市质监局在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平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突出五项工作原则和三项工作措施,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确保了“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局。

  五项工作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紧紧围绕质监系统“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突出全局工作中心和重点工作,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努力提高质监工作的有效性。二是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原则。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把宣传教育与监督、管理、服务相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原则。围绕政府工作重点,紧密联系质监工作实情履责,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成好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四是巩固传承、开拓创新原则。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使法制宣传教育符合时代发展规律。五是学用结合、突出实践的原则。将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

  三项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普法经费及时到位、充足供给,专款专用。二是统筹推进分别落实,各科室、工作站及局属各单位根据局规划、计划制定相应的普法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明确目标,分步实施,每年度的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总结。三是完善监督与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对普法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建立完善普法宣传教育考核制度,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核作为年终考核、职务任用和晋升的重要内容,大力表彰在普法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及个人,推广典型经验,充分调动全体人员学法、用法、宣传法的积极性。

作者:佚名 来源: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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