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山东省滨州市质监局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通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组织专项整治和检查、多方联动,积极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有声有色、卓有成效地开展。
一项制度,实时分析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特种设备安全信息时刻变化,如果不及时处置,就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滨州市局将坚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风险分析研判制度,积极探索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逐步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研判制度、预警平台和快速处置机制,为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而不懈努力。十天一调度:每十天调度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调度已部署工作的进展情况。一月一分析:每月汇总分析监察、检验、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12365举报投诉信息以及媒体信息,形成《滨州市特种设备风险分析报告》,定期上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一季一报告:每季度向上级质监部门和当地政府作《滨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报告》。重点报告上季度特种设备基本情况、检验检测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两大创新,为特种设备安全提供制度和技术保障。一是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履责报告。2011年,组织全市8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参加安全主体责任承诺报告会,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教育,以公开承诺、事故案例和现场观摩的形式强化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积极推行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滨州市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为落实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市质监局积极推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承诺制,在滨州蒲园风景区举行全市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承诺仪式,仪式上,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共同发出“关爱生命、保障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的倡议,报告了履行法定职责的有关情况,对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营进行公开承诺,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聘请特种设备安全专家。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该局广泛吸纳企业、科研院校及技术机构符合条件的安全专家,建立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专家库,利用“外脑系统”,了解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真实状况,更加准确的分析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深刻剖析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出了有益的改进建议。
三大行动,保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大整治。从2011年初开始,按照省质监局专项整治活动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四次集中行动的重点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专项治理活动,先后组织了第一季度特种设备专项行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电梯安全大检查、气瓶充装站专项治理、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监督检查、全市车用气瓶安装专项整治和暑期大型游乐设施重点安全监察等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保持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二是大检查。该局自2011年8月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此次活动以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结合全市重点工作及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市质监局通报及签发事故隐患督办指令等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市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54家,检查锅炉321台、压力容器5054台、起重机械1642台、电梯532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207台、工业压力管道48.3千米,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38份,工作成效显著;三是大督导。通过分管领导带队现场督查、召开专题协调会、专项督查组督查、下达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网上定期考核、书面通知、约谈施工单位等方式,加强对隐患设备的督察督办,落实企业隐患整改主体责任,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督查督导各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出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督办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督办,2011年以来,共下达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168份,促进了隐患问题的有效整改。
四方联动,实现特种设备全覆盖无缝隙监管。特种设备安全涉及方方面面,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一项无止境的大众工程。因此,滨州市质监系统历来重视与有关方面的密切协作,努力实现特种设备全覆盖无缝隙监管。首先,实现与安监、公安、经信委等部门的联动。积极寻求与这些部门的工作切入点,形成职能互补和监管互助,发挥联合监管的优势。市质监局与市经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质监、经信、环保等部门在锅炉节能减排中的职责和任务,共同对锅炉节能改造工作进行整治,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同推进锅炉节能减排的良好态势,以求从根本上解决高耗能锅炉降耗问题,助力节能减排;其次,实现与行政执法的联动。特种设备行政执法机构在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时,将立案情况市局、特检滨州分院进行通报,提出联动的工作需求,形成工作合力。对于需要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形成与执法机构有效联动;三是实现与检验机构的联动。与检验机构定期召开特种设备科院联席会,开展联合办公,进行工作交底,共同推进法定检验工作的实施,共同抓好安全技术规范的落实,为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可靠保障;四是实现与新闻媒体的联动。与新闻单位密切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向大众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