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近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质监局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出发,对全区12家供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要求供水企业严格按国家强制标准组织生产检验,对不按标准组强织生产检验的供水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大兴安岭地区质监局还积极帮助供水企业建立健全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完善检测数据的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大化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供水企业,帮助联系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开展委托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