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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被指需明确航班延误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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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和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以下简称民航局运输司)公布2011年航空服务消费者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航班正点率最令人不满,七成多消费者遭遇过航班延误。中消协为此发出改进建议,要求对航班延误后的损失标准、机票超售补偿标准进行明确。
 

  据中消协2010年投诉统计分析,航空服务投诉已成为服务类投诉增幅最大的行业。消费者对于航空服务的各方面均提出了意见,其中航班延误问题最为突出。航空经营者在履行运输合同义务、航班信息告知义务、损害赔偿义务等方面与消费者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为了维护航空服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映消费者的呼声,引发社会关注,多渠道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2011年第三季度,中消协联合民航局运输司及天津、上海、江苏、湖北、广东、陕西、甘肃、新疆等部分省市消协开展航空服务监督调查活动。
 

  调查显示,航空服务已成为服务类投诉增幅最大的行业,航班信息告知、损害赔偿等也与消费者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最令人不满意的是航班正点率及延误后续服务,约占40%。而航班延误普遍存在,有76.5%的消费者遇到过航班延误。
 

  中消协为此向航空公司提出改进建议,应将退票、改签等事项在机场、售票处、机票上标注公示,对超售机票应该提前告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而提高航班正点率应当是改进航空服务的首要任务,当遇到航班延误时,应第一时间把准确的延误信息告知,方便消费者安排出行,不能过于简单,以免引发消费者质疑。
 

  同时,建议航空服务业尽快完善航班延误损失标准、修订行李灭失赔偿标准,简化航班延误损失赔偿手续。机票超售问题的补偿,也要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

作者:王惜纯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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