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管理办法》是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的,以“安全监管”为核心,明确了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的概念、责任分工和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具有较强的实操性,为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信用评价体系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支持。
下一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据《管理办法》,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管理,以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