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就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节日期间饮食用药安全做出部署。
一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旅游景点、庙会、游园会、节庆活动等人群聚集场所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集中承办团圆饭、“年夜饭”、群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是强化监管,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重点加强对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特殊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骨科植入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利用互联网或邮寄方式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农村地区药械市场的监管,加大对药械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
三是积极应对,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动态,部署足够应急力量,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四是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监管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并落实好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靠上抓,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