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下发《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供了有力抓手。浙江省嘉兴市质监局根据嘉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继续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局采取多种措施有力推进。如嘉善县局在对混凝土管桩行业实施分类监管中,遵循“在服务中监督,在创新中发展”的工作理念,依托联盟标准实施契机,按照特种设备管理“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创新提出“六化”管理理念,即机构人员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化、使用管理规范化、安全教育规范化、应急处理规范化、档案资料规范化。
同时,采取教育、规范、帮扶和查处相结合方式,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规范化管理,从而推动企业落实从设备购置、登记、使用、维护、检验、报废及安全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主体责任;海盐局根据前期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督查情况,组织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考核“回头看”,通过“回头看”,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保养制度、设备定期检验制度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自查;桐乡市局通过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大新闻媒体、消费者的监督力度,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等手段,督促和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树立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深化对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小型锅炉、电梯维保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并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近两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层面积极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据统计,县级政府下发文件12份;县级政府召开动员会8次,共956人参加;以政府层面签订安全责任书,县与镇(街道)签订125份,镇(街道)与企业签订16564份;政府层面组织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县级政府培训32次,共2590人参加,镇(街道)培训96次,共9654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