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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就香港发生禽流感疫情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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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口岸检疫 防止疫情传入

内地与香港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疫情应对防控工作
 

  记者于12月22日在京召开的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12月20日香港特区发现的禽流感疫情,内地与香港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了疫情应对防控工作。
 

  据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元平介绍,12月20日,香港特区发现一例含有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鸡只尸体,质检总局获悉疫情信息后,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一是保持与香港食物卫生和福利局的密切沟通,掌握疫情动态,共同开展疫情应对防控工作。决定从12月21日起暂停活禽供港21天,同时继续做好供港冰鲜禽肉产品的保障和安全工作。二是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并要求广东、深圳、珠海、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积极配合香港特区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三是要求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口岸检疫工作,防止疫情传入。四是要求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继续做好供港家禽注册养殖场的疫病防控、疫情监测、卫生消毒、人员防护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供港禽肉产品安全。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李元平还公布了2011年2类絮用纤维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011年11月出入境卫生检疫情况、2011年11月进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2011年11月进口工业品不合格情况和2011年11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

作者:马文生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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