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监管有力。四川省广元市除坚持开展日常监测外,在4月、9月和12月底开展了三次“瘦肉精”拉网式排查工作,全年累计排查监测生猪、牛羊规模养殖场(户)9412个,屠宰加工(厂、点)731个,全市累计监测“瘦肉精”53570头份,我市生猪、肉牛、肉羊尿液中“瘦肉精”检出率均为“零”。
二、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整治到位。全年查获伪劣饲料1022公斤,假冒伪劣兽药 550瓶、61公斤,涉案金额4.14万元,责令饲料经营企业整改120起、兽药经营企业整改105起;取缔兽药无证照经营企业17家,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2家,立案查处兽药案件20 件,有效杜绝了假冒伪劣饲料、兽药流入养殖环节,进一步规范了饲料、兽药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市10家饲料生产企业、1454家饲料经营户均无生产、销售“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违禁添加物的情况。加大兽药GSP认证工作推进力度。截止12月底,全市有86家企业已通过达标验收,其余146家企业基本达到兽药GSP验收标准,力争明年3月底认证工作全面完成。加大了养殖环节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养殖企业(户)记录档案进一步规范。
三、动物卫生安全稳定控制。围绕“四个零发生”的目标,建立推行动物防疫工作“政府领导、村社组织、部门落实、专群结合”工作机制,做到了应免畜禽免疫率100%,消毒率100%。实现了全市全年重大动物疫病清净无疫。
四、畜禽及其产品安全上市。加强监管,严把准入准出关。全市建立和实行了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屠宰检疫三环节同步监测“瘦肉精”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各环节的执法监管,对生猪、肉牛、肉羊无“瘦肉精”检测合格报告(证明)的严禁销售和屠宰。同时,依法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畜禽行为,严格执行病死畜禽“四不一处理”规定,确保了上市畜产品和肉食品的质量安全。今年全市检疫畜禽4170万头(只),其中产地检疫3510万头(只),运输检疫180万头(只),屠宰检疫480万头(只),无害化处理不合格畜禽20000头(只),动物产品20.3吨,实现了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已达到100%,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率100%的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