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指导和规范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卫生部组织对《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76号)中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制定了《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执行。 附件:《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