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批准上海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2家单位通过验收复查。
这2家单位已按要求通过了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资质认定评审,认监委批准这些单位在通过验收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可以继续开展质量监督检验业务。
国家认监委要求这2家单位继续抓好自身建设,加强管理,提高检验技术水平,确保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