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责任保险机制 创新安全监管模式
12月18日,2011~2012年度全国客运索道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启动暨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15家客运索道运营企业现场签字投保,成为首批试点单位。这也是特种设备领域首次引入责任保险机制,对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全国客运索道责任保险统保项目,是为客运索道行业打造的专属保险产品,由人保财险公司、平安财险公司、太平洋财险公司和大地财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它的保障范围除了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外,还包含了企业雇员人身伤害(发生事故导致企业雇员人身伤害,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乘客滞留经济补偿(乘客滞留在客运索道轿箱内3.5小时及以上的,按照保单约定向滞留乘客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检测责任(索道协会或索检中心的工作人员在为索道提供检测、维修业务工作时发生的意外事故,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救援费用(发生保险事故后,政府部门或有关社会团体给予必要的救援行为而产生的应当由投保企业承担的第三方机构救援费用)。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负责人表示,此次全国客运索道责任保险统保项目的启动,对于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预防事故发生、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促进索道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也是我国特种设备领域引入责任保险机制的首个试点,将为转变安全监管方式积累有益的经验。
截至2010年,我国客运索道已达1071条。这些客运索道多建在风景旅游区,由于客运索道承载人数多、高空运输风险较大且救援困难,一旦发生高空滞留、吊厢坠落等事故,将会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一直强调,各方应积极主动参与到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中来。保险具有社会管理、经济补偿、风险控制等功能,将责任保险机制引入高风险、高危险行业安全领域,在国际上已经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用责任保险手段来转移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行业的风险,也日益成为政府有关部门重视的一项工作。
2010年3月,中国索道协会受财政部、工信部和国资委的委托,进行了关于建立全国客运索道责任保险机制的课题研究。通过深入调研、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研问卷等方式,了解索道企业的风险特点和对责任保险的需求,以及对索道责任保险实施的建议。2010年8月,《关于建立全国客运索道责任保险机制的研究报告》正式完成,并顺利通过专家组的评审。课题结束后,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和中国保监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索道协会委托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开始组织推动2011~2012年度全国客运索道责任保险统保项目。
据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陆华介绍,他们针对课题调研中普遍存在的事故预防服务缺失、保险价格偏高、理赔慢和理赔难等问题,在全国客运索道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上进行了制度、模式、产品、服务等方面的一系列创新,对客运索道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设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总结,建立了事故应急演练机制、保险赔偿处理机制、信息保障机制等;采用全国统保的模式,集合全行业的保险资源,形成规模优势,使保险条件和价格更加优惠;保险产品上针对客运索道行业的特殊风险需求,创新设计了乘客滞留经济赔偿、救援费用等;在服务上,结合索道行业与保险的专家力量,共同为客运索道行业提供防灾防损、事故预防、保险索赔等服务,并建设了“特种设备保险网”,实现了客运索道责任保险的行业信息化管理。
据了解,经过监管机构、行业专家、索道企业代表多次研讨、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全国客运索道统保方案历经一年多完成。今年8月,统保工作评审小组经过多轮评审、评分和谈判,从近20家保险公司中选出人保财险公司、平安财险公司、太平洋财险公司和大地财险公司组成共保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