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国向欧盟委员会通报了关于废弃家具预防和管理的法令草案。该草案较欧盟现有规定更严,目的是加强废物管理(包括废弃家具的收集、清除和处理),它包括了报废家具预防和管理方面生产者职责延伸(EPR)的原则。其主要规定有以下几点:
“销售商(marketers)”(该用词包括生产者和进口商)须安排家具在其生命周期结束时的收集、清除和处理。而且,销售商须采取预防措施,降低废弃家具的数量和危害,并维持其重新使用的可能性。2015年前,废弃家用家具须达到45%的重新使用和回收率,废弃工作家具则须达到75%。分类收集和处理家具(用户免费)可由销售商自己实施,或通过签约参加有关回收组织的被认可计划来实施。无论如何,针对须清理的废弃家具,后者的收费不得超过每吨5欧元。法令草案对违反规定的销售商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如不参加回收组织及未安排废弃物收集和管理事宜,针对每吨须收集的废弃物,个人将被处罚750欧元,法人实体将被处罚3750欧元。
法令草案针对废弃家具的回收过程对生产者和进口商提出了更高的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出口企业:要树立环保意识,推动资源循环,生产设计中充分考虑产品的可回收性及再次利用;要优化利用资源,多采用经济美观的新型材料,提高产品质量,延长使用年限;要与进口商、回收组织等利益相关人主动沟通合作,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提高产品的回收便利性及循环利用性,降低家具产品在回收处理环节违规可能,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