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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五年构建农村食品安全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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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意见》明确了该省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提出“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在监管能力方面,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和监管网络基本健全,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明显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生产秩序方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企业生产加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销售秩序方面,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更加规范,主体责任严格清晰,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管效能明显提高,基层工商分局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得到严格落实。消费秩序方面,农村学校食堂、餐饮业具备基本卫生条件,年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杜绝故意提供假冒、仿冒、劣质酒水、饮料等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杜绝重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流通秩序方面,“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深入实施,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络逐步建立,乡镇全部建立食品销售网络,农村集贸市场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规范,农村便民店、农家店、综合服务社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90%以上,正规品牌食品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高。

作者:石巍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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