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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部署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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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春节将至,也正值水产品收获和消费旺季,为确保节日期间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湖北省水产局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监管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要建立监管工作机制,强化监管职责。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监管要求,针对节日渔业生产和市场消费特点,制订详细的监管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周密部署、妥善安排、责任到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节日期间本地区水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

  二要加强宣传督导,确保生产安全。各地要组织对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养殖大户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学习,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同时采取生产督导与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生产主体依法履行水产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大力推行健康养殖和水产标准化生产,从源头和基础抓起,严把水产品产地准出关。

  三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肃查处质量安全事件。节日期间,各地要成立安全督查小组,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产地、批发市场等主要环节监督抽检力度,重点监测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同时建立“检打联动”机制,对抽检中发现的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众投诉举报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跟进调查、追根溯源,对事实清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要完善应急预警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机制。要强化节日值守,保障信息联络通畅,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准备。对发生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依法处置,信息公开。同时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对一些负面和不实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要加强舆论引导,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渔政局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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