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着大幅度降温天气,各种取暖用品带入销售热潮,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郯城县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对辖区内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电器用品专卖店销售的电暖器、电热毯、电热宝等冬季取暖用品进行了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重点是是否为正规生产企业生产,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外包装必须标注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经“3C”认证、有无“3C”标志,有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截止目前,共检查经销单位17家,检查3C认证产品140台(件),使经销单位和消费者进一步提高了对3C认证的认识。在检查中,工作人员,对取得认证但未加贴认证标志的,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未取得3C认证的产品,进行了严肃查处。
质监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取暖产品一定要选购正规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看清标识、认清标志,决不要贪图便宜而购买质次的取暖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