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出台了《广州市白云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设立“白云区政府质量奖”。
《办法》规定了白云区政府质量奖评选事项,突出“四个明确”。一是明确评审准则。评审标准按GB/T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执行,标准总分1000分。二是明确评选周期与数量。区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企业原则上不超过6家。三是明确物质激励额度。获国家、省、市、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30万、20万、20万元,作为对质量方面付出贡献的物质鼓励。四是明确与企业发展挂钩。企业出现7项经营不良情况,如不符合产业、环保、质量政策,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严重不合格,或服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该企业连续两届将不得申报区政府质量奖。
据统计,白云区拥有低压电器、化妆品等行业的28家企业38个名牌产品(约居全市1/6),品牌发展势头良好。此次白云区政府质量奖的设立,表彰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作出的成效与贡献,将鼓励经营水平上档次,促进质量强区、名牌培育十百千工程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