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制修订的GB150.1~GB150.4-2011《压力容器》标准已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1月21日以国标委【2011年第18号公告】正式发布,2012年03月01日实施。
GB150.1~GB150.4-2011《压力容器》作为我国压力容器建造的基础标准替代了原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在标准形式构成上分成了:通用要求、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4个部分,并增加了“以验证性爆破试验确定容器设计压力”、“对比经验设计方法”、“局部结构应力分析和评定”、“风险评估报告”、“高合金钢号近似对照”、“Q235系列钢板的使用规定”等附录。
该标准从内容上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修订了确定许用应力的安全系数,增加了采用标准规定以外的设计方法的实施细则,以及编制风险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钢带错绕筒体设计等内容。材料部分对引用文件中的钢材标准全部进行了更新;设计部分对外压曲线进行了修订,对开孔补强计算方法内容进行了扩充,增加了整体法兰的刚度校核要求,对特殊结构的计算给出了相应的计算方法。制造检验验收部分增加了无损检测方法的选择、实施时机,气液组合试验的规定,调整了全部射线或超声检测、局部射线或超声检测和表面检测的范围,增加了对射线和超声技术等级的要求。并对其他一些技术内容进行了增加和修订,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协调。
本次标准修订的内容较多,并做了大量的技术研发等基础研究工作。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的制修订及宣贯解释工作,对于未经委员会书面授权或认可的其他机构在标准宣贯中产生的标准理解歧义和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本委员会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该项标准,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邀请我委员会认可的标准编制主要成员对该标准进行宣讲。鉴于标准印刷周期要求,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于2012年2月以后在全国范围内举办本标准宣贯班,届时同期发放该标准。本次宣贯班对于取得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压力容器设计人员资格的继续教育累计40学时。
现将宣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1)GB150.1《通用要求》;
2)GB150.2《材料》;
3)GB150.1《设计》;
4)GB150.1《制造检验验收》
二、宣贯时间地点:待定
三、宣贯费用:
1、培训费:待定。
2、食宿费用:会议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四、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征宇、王晋
电 话:010-59068952、010-59068964
传 真:010-59068929
五、其它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以下回执,并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回执传真或邮寄到秘书处。我委员会将按照报名顺序安排参加先后的班次。
2、宣贯班的收费要求及具体安排将随时在我委员会网站公布,请注意及时到我委员会网站查询(www.cscbpv.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