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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行业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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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审议并通过了《邮政行业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简称《规范》)。

  《规范》在行业安全管理机构、制度与人员,邮政、快递设施设备安全防范,安全操作,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规范》指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邮政行业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积极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马军胜强调,安全工作是政府的责任,更是企业的责任,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地位。《规范》发布后,要切实做好落实工作,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全面防范的工作原则,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各个生产环节和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还要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邮政普遍服务满意度调查和邮件时限监测情况的报告。

作者:阴志华 来源:中国交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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