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2011年以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
在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广泛开展“一信两书”活动,向每个企业发出“公开信”,要求生产经营企业做出郑重承诺,与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承诺书2863份。为规范化妆品标签标识,在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化妆品违规标识监督检查,要求对违规标识检查做到产品全覆盖,标签(说明书)不遗漏,对企业落实有关管理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虚假宣传的企业从严查处。共出动执法人员983人次,车辆189辆次,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42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3652家,共计1205个品种、5634个批次的产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9份,对部分进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到位和台账不健全的情况督促企业整改,提出整改意见210余条;销毁过期化妆品52盒(袋),没收过期化妆品5种;对存在违规标识和虚假夸大宣传的6个产品,责令及时整改、及时下架。同时,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在昆明、曲靖、玉溪、大理、文山等州市,选择群众反应强烈、易发生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开展专项抽验。截止11月底,共对全省2980户次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其中保健食品1325户次、化妆品1655户次)进行了监督检查抽验,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总数976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