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云南省质量技监局通报了云南省白酒类产品抽检情况。其抽检结果表明:白酒产品抽检合格率为60%。
前段时间,云南省各级质监部门对全省的321个生产企业的355个白酒产品进行了抽查。本次监督抽检的355个白酒样品,基本代表了目前云南省白酒生产领域的主要产品。经检验,合格213个,样品合格率为60.0%;不合格142个,不合格率为40.0%。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包括以下几种:违规使用甜味剂,酒精度与标识不符,总酸、总酯不符合标准规定,杂醇油不合格等。
据云南质量技监局的执法人员介绍,各香型白酒在国家标准中均有规定,在优级、一级、合格品三个等级的白酒中,均不得加入非自身发酵物质,甜味剂是人工合成的非自身发酵物质。而白酒生产企业的各香型白酒引用的是相应香型的国家标准,所以产品中不得添加甜味剂。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酒类产品中除配制酒可限量添加糖精钠、甜蜜素、适量使用甜味素和异麦芽酮糖醇外,其他酒种不得使用甜味剂。本次抽查有28个产品添加糖精钠,占不合格产品的19.7%。
据介绍,在不合格原因中,还有一个值得大家关注的问题,就是部分企业不真实标注酒精度,有的比标识值要高,有的则是比标识值低。酒精度是指100毫升饮料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该质量指标属企业产品的明示质量要求。本次抽查有33个产品酒精度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的23.2%。
本次检查质量较差企业及产品有:富民县综合市场酒房生产的白酒;马关县大栗树朱言如醇酒店生产的玉米酒;菊芽酒业(永德县)生产的白酒;宁蒗县泸沽窖酒厂生产的走婚苑酒。
抽查结果表明,云南省白酒产品质量状态令人担忧,主要原因包括云南省白酒生产企业的技术装备落后,改善、改造、更新慢;企业没有及时加强生产工艺管理,对质量管理制度缺乏、质量把关不严,没有很好地做好原辅材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等生产工序也没有进行有效控制;生产企业管理者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云南质量技监局的执法人员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白酒时要做到以下六看:
一看产品的外包装箱。优质酒用的外包装箱整齐,坚硬,箱内有防震、防撞的间隔材料,箱体图案印制精美,字迹清楚;二看包装盒。 名优酒纸盒的纸质白细、坚硬、造型美观、印刷精致、颜色协调;三看酒瓶。优质酒瓶表面光洁度好,玻璃质地均匀,瓶盖多为铝质扭断式防盗盖或塑盖塑胶套,印有厂名或酒名的酒标带有封盖的作用,一经开盖就会断裂,可预防有人利用原包装假冒;四看标签。根据食品标签标准要求,生产者应当在白酒标签上标注:酒名、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品标准号与质量等级、配料表、酒精度、净含量、香型、生产日期、规格、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五看酒样。正常白酒应是无色、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物。若是无色透明玻璃包装,把酒瓶拿在手中,慢慢地倒置过来;六看是否有杂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