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省居民住房质量今后将更有保障。2月28日,省建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分户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严格住宅分户验收监督管理。
《意见》称,我省将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展开监督检查,要求三个单元及以上的单位工程应随机抽查总户数的10%,且不少于5户;二个单元以下的单位工程应随机抽查总户数的10%,且不少于3户。抽取的每户将按提供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内容全数检查,如果其验收结论与工程实体质量不一致时,将责令其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
对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意见》要求,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同时,对于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上网公示,情节严重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检验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