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下午,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和济南市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省质监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签订了起草山东省地方标准——《家政服务——月子陪护服务(名称暂定)》的协议。
省标准化院刘运富副院长,济南市妇联刘勤副主席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济南市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卓长立总经理、省标准化院WTO/TBT研究中心、业务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签字仪式。
双方对制订该地方标准的有关事宜进行了交流探讨,并达成一致。
该地方标准是山东省第一个关于现代家政服务业方面的标准,将填补省内现代家政服务业标准的空白。制订该地方标准,对于进一步规范月子陪护服务市场,提高全省月子陪护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得到了全国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肯定和支持。按照协议要求,省标准化院将联合济南市阳关大姐服务公司负责该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并计划于07年7月完成征求意见,上报省质监局批准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