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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邑开展纸杯“QS”标识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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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杯作为盛装食品饮料的容器,其质量安全与否,关系到消费者饮食安全。为保障纸杯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山东省平邑县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内销售的纸杯“QS”标识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此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检查超市、商场、门市35家,检查纸杯26种。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型超市销售的纸杯,都加贴了“QS”标识,但在一些小的销售门市部仍发现少量未加贴“QS”标识的纸杯在销售,其中包括不少“三无纸杯”,对检查中无“QS”标志的纸杯,执法人员当即要求下架并停止销售,并告知其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从2009年9月1日起,食品纸质包装袋和纸质容器必须经过QS质量安全认证,并在包装上标注“QS”标识,否则不允许销售。

作者:徐希芳 来源: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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