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5日,瑞士联邦公共卫生局制定了关于生物农药产品的法令草案。
该草案规修订了下列要点:
危险品包装和分销与其它化学制品的规定相一致;
仅用于制造出口产品的进口活性物质豁免所有义务;
根据审查批准某些产品的暂定最终期限延长到一年,并且在管理生物农药产品分类的标准修订之后采用经修订的标签的新的最终期限。
该草案将于2007年3月1日批准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