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现发布《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等2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 96-2011 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代替GBZ 96-2002); GBZ 101-2011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代替GBZ101-2002) 上述标准于2012年5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GBZ 96-2002、GBZ 101-2002 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