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沂南县经济快速发展形势,居民住宅小区内的高层建筑也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随之而来的是电梯数量的增多,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新形势,近日,山东省沂南县质监局派遣安全监察人员对辖区内3个小区内的11部电梯进行了集中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是为了确保住宅小区内电梯使用安全,落实电梯维保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检察人员针对电梯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是否有维保记录,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等内容。通过检查,发现各新上电梯运行情况良好,对电梯可能出现的各种隐患,检察人员结合《电梯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了讲解说明,同时,还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向有电梯维保管理单位进行了宣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