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境外某地区发布通报,深圳一企业生产硬式棒球用头盔因产品重量超出当地标准要求而遭封存。经调查,该产品为非法检产品,贴牌生产,产品由品牌商按照主要销售国(美国)的标准要求进行设计,企业按照产品制品式样书规定组织生产,并依客户品牌商指令将产品销往该地区。今年7月,该地区质量管理部门在当地经销商抽检产品时检测出该款头盔超过当地法规要求,而将剩余产品封存。
该通报事件也是现阶段“中国制造”的一个缩影。OEM加工企业为了取得订单,认为只要生产的产品满足了客户的需求、企业取得订单即可。对产品本身所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法规、安全要求知之甚少,缺乏对产品质量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部分企业虽具有一定的质量意识,掌握了国外的技术法规要求,但也仅能对客户提出参考意见。而在签订加工合同时,由于客户处于强势地位,生产企业很难提出免责声明,因此,产品在销售国或地区被政府机构抽样检测不合格时,将承担主要的损失与责任。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生产企业,应加强法制意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掌握产品所销售国家及地区的质量技术法规,应结合自身的生产能力、状况进行有效的质量风险评估,确保所生产的产品除了满足客户要求外,也要符合输入国或地区的技术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