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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能通则》安徽地方标准通过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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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和安徽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拟草的《公共机构节能通则》通过了安徽省质监局组织的地方标准专家审定。

  来自安徽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质监局、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节能监察中心等9名专家参加了审定会。审定专家认真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审阅了相关材料,对本标准的公共机构节能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目标和实施方案、职责、工作内容、节能保障措施、宣传和培训、自我评价、监督等十个方面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评议和推敲,结合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考核规范,专家提出了宝贵意见。专家们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定。

  近年来,安徽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本标准的制定将为有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进一步推动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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