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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周年报道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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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服务对外开放大局

——纪念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周年报道之三
 

  国家质检总局原局长王勇曾说过:“质检工作三分天下,国际合作有其一。”入世10年,国家质检总局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积极利用各种渠道和资源,提升质检国际合作水平、拓展质检国际合作内容、增强质检国际影响力……中国质检在世界贸易的舞台上,展示出特有的风范与魅力。
 

  全力维护国家利益
 

  早在中国入世谈判过程中,质检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参加了多次WTO中国工作组会议,为我国复关和加入WTO的多双边谈判作出了重要贡献。入世后,质检总局积极参与WTO各种活动,通过多双边磋商、贸易政策审议等多种方式,及时化解分歧;对我国不利的贸易歧视政策,及时诉诸争端解决机构,有力维护了我国利益。
 

  10年来,国家质检总局一直作为主要部门积极地、实质性地和不间断地参加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和SPS(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例会所有各次会议,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主动、积极宣传我国禽流感防控措施、禽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强制性认证措施、玩具安全监管体系等与质检工作有关的情况,获得了其他成员的了解、理解和支持;积极参与协定的条款澄清、解释和协定审议工作,维护了我国权益;利用例会的多边场合表达我国对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对我国产品采取的TBT、SPS措施的关注,以促进其澄清、解释、修改或推迟实施;积极妥善回应其他成员对我国TBT、SPS措施的关注,完善我国的相关措施,改进相关工作……中国质检的表现,得到了WTO秘书处和有关成员的积极评价。
 

  在WTO框架下的其他多双边谈判,来自中国质检的声音同样重要而有彰显意义。
 

  2010年,我国许多媒体在显著位置报道了中国利用“国际贸易规则”保护自身权益的好消息:中国在WTO诉美禽肉限制措施案获胜。胜利来之不易,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我国在WTO诉美国禽肉争端案的最终胜诉,是我国入世后在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提出并胜诉的第一个争端案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10年来,无论是在多哈回合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中的非关税措施谈判、贸易便利化谈判、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谈判,还是在WTO对华贸易政策审议、对其他成员贸易政策审议,或是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新成员加入谈判等场合,国家质检总局均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积极发挥质检系统的独特作用,及时、认真、负责地研究提出谈判方案,积极参加有关谈判,为维护我国利益和声誉作出了积极贡献。
 

  国际话语权稳步提升
 

  10年来,紧密契合入世的切入点,国家质检总局国际合作的步伐稳健有力。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40多个国际和区域组织活动中,中国质检的身影成为一道亮丽风景,我国在相关组织的地位和话语权得到了极大提升。
 

  国际标准化工作成效突出。入世10年,我国参与国际和区域组织规则、标准、政策和战略制定的影响力不断提升,2008年10月16日我国正式成为ISO常任理事国;我国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机构主席、秘书处数量显著增加,分别由2001年的4个、6个,增至2010年底的25个、50个;我国积极推动自主关键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提升为国际标准新领域和新标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2001年我国向ISO/IEC提交国际标准提案为36个,截至2010年底已达227项,其中已有103项正式发布为ISO或IEC标准;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底,在ISO/IEC注册的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专家人数已达1300多人。
 

  计量国际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入世10年,国家质检总局坚持以实质参与、提升地位、掌握话语权为核心,积极组织国内有关机构参加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18个技术委员会的技术委员会会议和国际工作组会议,积极参与有关国际建议的制修订工作,代表中国对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草案提出技术意见。利用多边和双边相互承认协议框架,开展国际计量互认工作,签署并积极履行《国家计量基(标)准互认和国家计量院签发的校准与测量证书互认》协议,积极组织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国际和区域关键比对,建立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测量能力,以实现国际互认,确保我国量传、溯源体系的计量数据与国际上保持一致。
 

  认证认可多双边合作全面展开。在多边认证认可合作领域,我国认可组织加入了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国际认可论坛、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我国认证机构加入了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及元器件合格评定体系、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电气产品安全认证体系、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国际认证联盟等,实现了认证结果的广泛互认。在认证认可领域争取话语权和主导方面,我国积极参与认证认可国际组织和规则的制修订工作,并通过寻求在国际组织高层任职、参与专家工作组活动以及维护国际互认体系有效运转的国际同行评审活动等施加影响提升地位。
 

  国家质检总局还将质检国际科技合作纳入到中美、中德、中日科技联委会框架内,开展了大量合作研究项目。
 

  双边合作有声有色
 

  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绝大部分为WTO成员,或正在申请加入WTO。因此,在双边质检合作中按照WTO规则办事,并加强质检双边合作,对营造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预防和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我国产品出口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以及化解其他成员对我有关质检措施的关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质检总局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政府或质检主管部门商签质检合作协议,建立双边质检磋商合作机制,以加强信息共享、经验交流和妥善研究解决与贸易有关的检验检疫问题,促进双边工农业产品的市场准入和贸易便利化。截至2010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先后与8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738份合作文件,与欧、美、日、俄、荷兰、澳、新、东盟、韩、泰等50个主要贸易伙伴政府或主管部门建立了171个双边质检合作机制,签署了有关合作协议,并与美欧建立了中美欧三方消费品安全峰会机制,逐步形成了中、美、欧等主导的国际消费品安全合作格局,成为国际质检合作领域内的典范。
 

  为服务国家的外交和外经贸大局,国家质检总局一直高度重视配合国家领导人之间的互访,积极参加国家级的战略、经济、贸易、科技对话,并在此方面发挥了积极和独特的作用。入世10年,质检总局配合国家领导人出访近百次,参加了几乎所有国家级高层对话,为解决双边检验检疫市场准入、促进与贸易有关的检验检疫问题的磋商解决、增进双边友谊、促进双边贸易健康发展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国家质检总局还积极参加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所有可行性研究、谈判、自贸协定的实施工作,并牵头承担TBT、SPS章节的谈判,参与原产地规则章节的谈判和地理标志保护等内容的谈判,为我国自贸区战略的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10年成就表明,活跃有效的质检国际交流与合作,成为中国质检打赢特殊战役的重要手段和条件。

作者:孙霞云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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