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物质一直是国内外的监管重点,尤其是一些危险、有毒的化学品,更是监管的重中之重。
人类一方面在不停地合成各种化学物质,一方面又在不停地采取各种措施对化学物质实施监管。在国际上,联合国制定了很多关于化学品的公约和协议,一些发达国家还组建了欧洲化学品管理署,加强对其监管。作为中国的友好邻邦韩国在这方面是如何做的?日前,在中国Reach法规(《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解决中心举办的“中韩日化学品法规峰会”上,来自韩国国立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杜龙均介绍了目前韩国有害化学物质管理的情况。
各有分工 多头监管
与大多数国家的管理模式基本相同,韩国在化学品监管方面也是根据政府部门的分工,来确定监管的侧重点。
杜龙均举例说,韩国劳动部职责主要是对一些工厂的工作场所进行管理,韩国技术部则负责制定和执行原材料监管方面的一些法规,如对一些爆炸物、易燃材料、农用化学品、化肥以及牲畜和鱼饲料进行监管等。对于火药、药品以及化学品等相关法律法规则由韩国福利部制定并执行。韩国环境部则重点负责有毒物质管理。
不同的是,由于历史上韩国化学品进出口业务主要贸易国是日本,因此一些法规参考了日本的经验。如韩国环境部制定的《大韩民国有害化学物质管理法》。该法参考了日本有毒物质的相关法律,于1991年2月开始实行,是韩国在化学物质管理,特别是有毒物质管理方面的重要法规。该法包括总则、定义、风险评估、化学品的通知、危险化学品的控制、主要化学品目录、有毒化学品管理、企业违法违规的处罚等内容。随着化学品物质的不断增加,1996年12月,韩国开始引进GLP(良好实验室规范管理)制度等一些制度,对《大韩民国有害化学物质管理法》重新修订;2008年又借鉴Reach法规,对该法进行再修订。
细化类别 分级监管
为方便管理,韩国作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对化学品物质进行了细化分类,实施分级监管。
杜龙均介绍,1992年至1996年,韩国用了4年的时间,对化学物质进行了综合整理,将化学物质细分为原有的化学物质、新的化学物质。原有的化学物质又细分为原来规定的化学物质、有毒化学物质以及限定、禁止的化学物质;新的化学物质包括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和观察物质,即对人体健康、环境造成危害但目前还没有确定为有毒的化学物质。
根据测试分类,韩国现有化学物质达到了4万多种左右,其中,有毒物质626种左右,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69种左右,观察物质62种,新的化学物质300多种,现已对其中的250多种新化学品进行了评价。
对于分类出来的化学物质,韩国采取了“先确认,后管理”的公开监管办法。如对于新的化学物质的监管,企业需要将材料首先提交到韩国国立科学研究院进一步确认,确认的程序包括:判断它是不是符合化学品管理法的化学物质;如果是,再确认这些物质是否是观察物质,是否是有毒性物质;然后根据确认结果,再确定由哪部法律、哪些部门或机构来对它进行评价管理和限制。如观察物质就由韩国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心进行集中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为方便企业使用和管理,这些信息都会公布在韩国国立环境科学研究院或其他相关机构的网站上,企业都可以免费检索下载。同时,在韩国的这些网页中,还有世界各地相关管理机构的链接。
有毒物质 重点监管
从2011年7月1日开始,所有有毒化学物质都要有特别的标识。这是韩国在加强有毒化学物质管理方面的又一新举措。
在监管方面,韩国实行申告登记制度。对于有毒的化学物质,生产者或经销商须向当地环境部门或相关管理机构提出申告,然后再进行注册登记。据统计,2010年,韩国进口的化学物约为1260吨左右,而所有企业都必须向当地环境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毒化学物质材料。
对于有毒化学物质使用管理,韩国实行图形标识管理。如在标识和包装方面,除在有毒化学物质的标识方式以及标注方法上,其编号和欧盟标号保持一致外,为便于识别,韩国还研究制定了许多简便的图形标识或图形码,规定红色为有毒化学物质的标识用色,在网站上,所有标识内容全部制作成了多语种的Word文档,以方便客户使用。
为加强源头监管,韩国还关注企业的节能效果。目前通过对388个化学物质进行研究,整理出了这些物质的排放量,并对一些企业在使用化学物品当中的排放量进行公示,监督、督促企业不断改进提高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