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质监局要求,为配合做好广东省广州市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专项行为工作,广州市番禺区质监局积极做好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整治整顿工作。
一是指导做好获证企业的许可证资质重新审查工作。细化按照《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年版)》要求,重点核查企业管理制度、生产设施、检验设备和成品配装等方面,指导督促按要求保持优化获证条件;
二是做好产品质量生产整治工作。全面检查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状况,敦促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控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于存在生产超标助力车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停业整顿,跟进整改情况,做好“回头查”;
三是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监督抽查工作,及时处理并录入省市局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对其中1家生产企业存在监督抽查严重不合格(A类)的生产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四是积极宣传政府有关政策。宣贯和讲解有关生产许可法律法规,印制《关于加强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并向辖区相关生产企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