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津南区质监局组织辖区范围内气瓶充装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西安液化气爆炸事故,强调各气体充装单位要以此为鉴,并结合本区充装单位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在日常充装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充装,加强充装过程控制,特别是充装前检查和充装记录等,严禁充装非自有气瓶。二是加强对用户的宣传指导,印发宣传材料,提醒用户在购买液化气瓶时,一定要检查气瓶上是否有气瓶检验合格日期,灌装站信息的钢印等内容,在灌装液化气时,一定选择正规的灌装点。三是强调废旧气瓶应由相应气瓶检验站做报废处理,不得私自变卖或处理。最后该局负责同志对下一步气体充装单位专项检查的工作进行了深入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