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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加强监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房屋修缮将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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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上海房屋修缮将有章可循,上海市房屋修缮地方标准有望今年出台。16日,记者从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五次主任会议获悉,上海市有关部门已制订初步方案,将进一步加大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力度。

  根据初步方案,上海市房地局负责制定政策、统一信息管理、完善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监管机制、建立中介服务、审价审计机制等。区县房地局负责首次维修资金归集以及对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使用维修资金的监督等。对列入年度使用计划的维修资金,根据上海市房地局相关管理程序划拨至区县房地局,对年度尚不使用的售后公房和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统一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代为管理,设立住宅维修资金专户,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有关部门已同时着手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细化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和再次筹集维修资金的方式,建立维修资金的管理和审计制度。

作者:程贤淑 来源:新闻晚报 发布时间:2007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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